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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學年度新生抵免學分申請相關事項公告

一、申請資格:

下列學生得申請抵免學分:

(一) 轉學生。

(二) 重考或重新申請入學之新生。

(三) 依照法令規定准許先修學分後考取修讀學位者。

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第12 條規定:「抵免學分之申請,應於入學當學年規定期間內一次辦理。」


二、申請時間及地點:

(一) 申請時間:

碩博士班及在職專班學生為111 年8 月2 日(二)至111 年8 月5 日(五)

每日上午9 點至12 點、下午2 點至4 點。

✽非上班時間、例假日及逾期皆不受理收件✽


(二) 辦理地點:

各學系辦公室。


三、申請扺免學分應具備文件:

(一) 抵免學分申請表(請勿雙面列印,俾便簽核)。

(二) 原畢(肄)業學校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

(三) 申請抵免通識課程及學系認為有必要時,請另檢附原校修讀科目之課程大綱。

(四) 修習課程認定單:如前一就讀校系已取得學位,並欲以該階段修習及格之課程提出抵免申請,請填寫本單並請原就讀學校之權責單位審核。


四、連絡窗口:

如有問題,請洽顏助教,電子郵件:imics@nccu.edu.tw,電話:02-2938-7550


五、 相關附件:

碩、博士班新生學分抵免申請表暨認定單
.odt
Download ODT • 20KB
國立政治大學學分抵免辦法
.pdf
Download PDF • 12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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