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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ss-strait Admission
大陸地區聯合招生
一、申請資格、申請方式
應屆畢業生入學學士班時戶籍所在地、非應屆畢業生現在戶籍所在地,為大陸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湖北及遼寧8省市之大陸地區人民,且有下列情形之ㄧ者:
(1)持臺灣認可名冊所列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之學士學位畢業證(明)書及學位證(明)書。
(2)具符合臺灣採認規定之香港或澳門大學校院學士學位或具報考碩士班同等學力資格。
(3)具臺灣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學士學位或具報考碩士班同等學力資格。
(4)具符合臺灣採認規定之外國大學校院學士學位或具報考碩士班同等學力資格。
二、申請時間、公告錄取時間
(一)申請時間:每年2月下旬至4月中旬。
(二)放榜時間:每年5月中旬。
三、詳細辦理方式及時程依陸聯會公告之招生簡章為準。若有疑問,請洽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電話:+886-6-2435163 / 傳真:+886-6-2435165
電子郵件:rusen@stus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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